为了实验室安全运行,避免实验过程中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监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H2S、CO、NOx等有毒有害气体类型,需要开展针对沙河实验室安全环保关键参数测试和部分实验装置安全装置改造,现发布2023年面向社会招标项目,面向国内张榜招贤。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项目名称、范围及目标、研究周期、控制价详见附件1《招标项目清单》。
1.2 标段划分:每个项目设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只接受每个投标人的1个投标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油气勘探、开发相关经营范围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未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中国石化系统内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和未结案法律诉讼,对中国石化企业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及相关资质;
(6)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工作积累,具有技术优势和良好的科技业绩。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正在承担中石化石勘院外协项目、开放基金没有结题的高校、科研院所的老师,不得再次申报;正在承担中石化石勘院外协项目没有结题的公司,不得再次申报。
2.4 项目负责人须为正式职工,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毕业后准备留校但未办理完毕留校手续的老师不得申报。
3.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持有异议,可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需书面提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电子邮件领取。邮件地址:wusq.syky@sinopec.com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人返回《投标意向确认表》(附件2)。
5. 招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或邮件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待定。
7. 开标
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沙路197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沙路197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10-56607539,wusq.syky@sinopec.com
石勘院沙河实验室2023年安全环保关键参数测试招标0918.docx